1月30日,省总下发《关于申报推荐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预通知》,根据省总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名额
(一)申报推荐范围
全国五一劳动奖包括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其中,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以下简称奖状)授予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下简称奖章)授予中国籍员工。全国工人先锋号(以下简称先锋号)授予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二)申报推荐名额
省总今年分配我市差额申报名额奖状1个、奖章5个、先锋号3个。各县区(开发区)、市直产业(系统)、大企业工会可申报推荐1个奖状、奖章或先锋号(最多选择一种);市直机关工会工委负责市直机关的申报推荐工作,可申报推荐奖状、奖章、先锋号各1个。
二、申报推荐条件
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符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总工发〔2011〕77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一般应具有省级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及以上表彰的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我国经济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坚持扩大内需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全方位改善人民生活,大幅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保持社会长期稳定,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相对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增强全国各族人民文化自信,提升全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新时代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奋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做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推进疫苗研制和加快免费接种,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申报推荐比例结构
1.奖状:共1个名额。
2.奖章:共5个名额,其中,产业工人不少于1名,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科教人员不少于1名,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名;农民工不少于1名,女职工不少于1名,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不少于2名。
3.先锋号:共3个名额,其中,企业班组不少于2个;非公有制企业车间、工段、班组(科室)不少于2个。
四、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申报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取得积极效果。
(一)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申报推荐工作更好地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职工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让职工群众当主角,人选都须经过民主推荐和公示,让职工群众充分参与到申报推荐活动中。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申报推荐活动中,多做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工作,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真正成为党执政的坚实依靠力量、强大支持力量、深厚社会基础。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通过评选表彰以先进引领劳动群众,组织动员广大职工走在时代前列,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建功立业。
(二)本次申报推荐工作坚持竞争择优、优中选好原则,按照总量控制、分类差额申报、专家集中评审、提出建议名单、上报全总初审、进行社会公示的程序和步骤进行。最终名单结构比例由省总工会总量控制,不以各申报单位比例确定,不搞平衡照顾。
(三)要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要注重推荐在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事业单位和车间、工段、班组(科室)不能作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
(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的副厅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申报推荐的企业负责人一般应在现企业担任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或总经理三种职务连续计算满1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五)凡存在违反党纪政务规定,近五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严重失信,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工会经费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推荐。
(六)各推荐单位务必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系统对申报对象从严审核,严格禁止“带病”申报。对于申报对象伪造身份或材料、存在“一票否决”问题的,省总工会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且不再补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核减相关推荐单位推荐名额。
(七)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指导基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规范填写附件6、7、8、9,严禁出现不作任何修改,照搬照抄模板进行上报的情况。
(八)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领导,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坚决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申报推荐工作严肃性。要严守申报推荐工作纪律,对在申报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九)请各县区(开发区)总工会,市直产业(系统)、大企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工委于2月10日前上报初审汇总表(附件11、12、13)。同时,将每个申报对象的简要事迹材料(专家评审用)电子版(word格式)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其中,奖章简要事迹严格控制在800字以内,奖状简要事迹严格控制在500字以内,先锋号简要事迹严格控制在300字以内。待审核后,其他初审材料报送另行通知。
联系人:尹纪田,段志浩;联系话:8726710,13563930582;联系邮箱:lyszghscb@163.com。
附件:1.奖章申报对象身份界定标准
2.初审上报材料
3.初审上报材料有关情况说明
4.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申报对象征求意见表
5.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申报对象征求意见表
6.会议纪要(模板)
7.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
工人先锋号申报对象公示(基层单位公示模板)
8.公示无异议报告(模板)
9.公示处理情况报告(模板)
10.工会经费计拨情况审查意见表
11.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申报推荐汇总表
12.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申报推荐汇总表
13.2022年全国工人先锋号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1
奖章申报对象身份界定标准
1.产业工人:在第一产业的农场、林场,第二产业的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和电力、热气、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中从事集体生产劳动,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工人(车间主任及以下)。
2.其他一线和专业技术人员:除第1条所列行业外,企业中车间主任及以下职工、专门从事技术工作的非管理岗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中科级及以下干部(不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等。如银行柜员、医院科室主任等。
3.科教人员:主要从事一线教学、科研等工作,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教人员推荐。
4.企业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下属的四级及以上企业、省属企业下属的三级及以上企业的党委书记、总经理以及企业负责人兼任其他职务的,按企业负责人推荐;经过工商登记的科研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按企业对待,其负责人按企业负责人推荐。
5.管理人员:企业部门经理、车间主任以上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包含科级)等。
6.农民工:指户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一线工人、服务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返乡创业人员(农业产业、房地产和矿业除外)等。
7.县处级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一至四级调研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五、六级职员。按其职级和职务中的高者进行界定。
8.副厅级及以上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一至二级巡视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三、四级职员。按其职级和职务中的高者进行界定。
附件2
初审上报材料
序号 |
申报材料 |
有关要求 |
份数 |
报送方式 |
1 |
《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初审汇总表》(附件11、12、13) |
各申报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一式一份 |
扫描后,将pdf和excel格式电子版同时报送指定邮箱(不得改变表格中任何格式) |
2 |
征求意见表(附件4、5) |
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同意推荐; 2.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一式一份 |
报送电子版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
4 |
审议通过申报对象的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会议纪要(附件6) |
1.由召开会议单位工会主要负责人签字; 2.加盖召开会议单位工会公章。 |
一式一份 |
报送电子版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
5 |
申报对象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的公示材料(附件7) |
加盖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工会公章。 |
一式一份 |
报送电子版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
6 |
《公示无异议报告》(附件8)/《公示处理情况报告》(附件9) |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工会公章。 |
一式一份 |
报送电子版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
7 |
申报对象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的现场照片 |
要体现公示材料张贴位置及周边环境 |
一式一份 |
报送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
8 |
农民工申报对象户籍证明 |
《居民户口簿》博天堂ag首页、索引页和个人页复印件(可复印到1张a4纸上)。 |
一式一份 |
报送电子版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
9 |
省(部)级表彰博天堂最新的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复印件 |
1.奖章申报对象上报荣誉基础证书或表彰决定复印件; 2.奖状和先锋号申报对象上报表彰决定复印件; 3.事业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按照“科教人员”推荐的,上报国务院特殊津贴证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
一式一份 |
报送电子版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
10 |
奖章申报对象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
1.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2.照片电子版名称为“姓名-出生年月”,如“张三-19780808.jpg”。 |
一式一份 |
报送电子版 |
11 |
《工会经费计拨情况审查意见表》(附件10) |
1.奖状和奖章企业负责人申报对象上报; 2.按照规范填写,并签字盖章。 |
一式一份 |
报送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 |
附件3
初审上报材料有关情况说明
一、所有申报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二、申报对象还须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奖状和先锋号的申报对象必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名称和简要事迹;奖章的申报对象必须公示姓名、单位及职务和简要事迹。
三、各市、各单位按照附件5、6的格式,统一对申报对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其中,公安部门重点审查违法违规、国籍等情况;发展改革部门审查是否存在能耗超标且未落实完成整改、列入失信名单的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是否存在违反企业用工规定、劳动关系不和谐、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生态环境部门审查是否存在环保罚款数额较大、未落实完成环保整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况;应急管理部门审查是否存在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情况;税务部门审查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不正当竞争、涉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奖章申报对象均需征求公安部门意见。
2.所有奖章企业负责人、奖状企业申报对象,均须经县(市、区)级及以上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查意见。其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还须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其负责人还需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要按规定征求统战部门意见,其负责人还需征得上级党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其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的审查同意。
3.奖章申报对象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附件4
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申报对象
征求意见表
征求意见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行政级别) |
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
是否同意推荐 |
附件5
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申报对象
征求意见表
征求意见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
是否同意推荐 |
附件6
会议纪要(模板)
xxx(单位全称)“职工(代表)大会(或实际召开的会议名称)”于2022年 月 日在xxx(会议地点)召开(或者实际召开形式)。应出席 人,实际出席 人,请假 人,符合规定人数。
会议由xxx主持。
一、宣读《关于xxx申报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工人先锋号的报告》
注:申报对象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应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单位及职务等信息。
二、参会人员表决
参会人员通过xxx(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人同意, 人反对, 人弃权。同意xxx申报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工人先锋号。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工会主席) (工会公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7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工人先锋号申报对象公示
(基层单位公示模板)
经xxx(单位名称)职工(代表)大会(或实际召开的会议名称)审议通过,xxx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工人先锋号申报对象,特此公示。
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应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单位及职务等信息)。
简要事迹:……(不超过150字)
公示时间:2022年 月 日- 月 日(5个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
如有异议,请向xxx(申报人选所在单位工会)反映,联系电话:xxxxxxxx,联系人:xxx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工会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8
公示无异议报告(模板)
根据《关于申报推荐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要求,我单位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申报对象
名、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申报对象 个、全国工人先锋号申报对象 个,于2022年 月 日 — 月 日在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名称)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特此报告。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工会主席) (工会公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9
公示处理情况报告(模板)
根据《关于申报推荐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要求,我单位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申报对象 名、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申报对象 个、全国工人先锋号申报对象 个,于2022年 月 日 — 月 日在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名称)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群众(电话/传真/信函)反映 起,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
二、调查情况
……
三、处理意见
(应明确表明是否继续申报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工会主席) (工会公章)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