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评选2021年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博天堂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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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  发布日期:2021-01-31

各县区(开发区)总工会,市直产业(系统)、大企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工委:

近期,省总工会下发《关于申报评选2021年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鲁会办〔2021〕2号),就今年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和山东省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为扎实做好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简称“奖章”)授予在我省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以及驻外机构中的中国籍职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简称“奖状”)授予上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以及驻外机构;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简称“先锋号”)授予上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以及驻外机构中所属的部门或单位。上述称号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二、申报推荐名额分配方法及数量

今年省总工会共表彰奖章350名、奖状100个、先锋号100 个。评选名额未对下分配,要求省直单位和各市按照推荐数量多于评选数量的办法进行差额申报推荐。省总工会将对推荐人选按照总量控制、分类差额申报、专家集中评审、会议研究通过、进行社会公示的程序和步骤确定表彰人选和单位。按照省总要求,我市可差额申报奖章29个(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 21 人,机关事业单位人选8人,包括工会干部2人),奖状9个(公有制不多于5个、非公有制不少于4个),工人先锋号6个(企业班组、工段不少于5个,其他车间、科室不多于1个),参与全省差额评选。

结合我市实际,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机关工会按照《2021年奖章、奖状和先锋号申报数量参考表》(附件2)进行申报。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其他劳动者、工会干部申报名额未对下分配,各县区(开发区)可推荐1名(最多只能选一项),市直产业(系统)、市直大企业可推荐1名(个)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其他劳动者、工会干部、奖状或先锋号(最多只能选一项)。

三、申报评选条件

奖章、奖状和先锋号申报评选对象必须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落实“六稳”“六保”战略部署,围绕“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建功立业,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原则上具有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一)在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走在前列、全面开创”,弘扬奋斗精神,崇尚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攻坚克难、勇于创新,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纵深突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深入实施八大发展战略,做优做强做大“十强”产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建设创新型省份,完善创新政策体系,加速聚集创新人才,培育壮大创新产业,不断优化创新生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加快海洋强省建设,推动海洋基础设施、海洋产业、海洋文化、海洋生态环境等协调发展,积聚壮大海洋新动能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国家和省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援藏、援疆、援青等对外援助,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环保治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实施高质量“双招双引”,开创山东对外开放新局面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法治建设,保卫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齐鲁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开拓文化强省、科教强省建设新途径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二)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推荐评选工作原则和程序

1、本次申报评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2、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比例结构和申报参考数量进行分类申报(申报参考数量见附件 2)。产业工人要优先申报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申报在全省劳动和技能竞赛等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等方面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奖状和奖章;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工匠选树、全员创新、新时代“职工之家”建设、集体协商等工会重点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车间、工段、班组(科室),原则上不得申报奖状和先锋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的副厅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企业负责人一般应担任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累计满3年,且应在现企业任职满1年;申报的机关、事业等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现工作岗位任职满1年。工会干部的推荐申报,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会干部必须从事工会工作3年或以上;县级及以上工会干部必须专职从事工会工作5年(含)以上。

五、有关要求

1、本次评选最终名单结构比例由省总工会总量控制,不以各申报单位比例确定,不搞平衡照顾。为确保我市申报人选质量,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申报评选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 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山东省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鲁会办〔2019〕91 号)相关规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遴选和评选推荐工作,真正把那些组织认可、群众满意、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增强在全省评选的竞争力。

2、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机关、大企业工会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注重事迹,择优推荐,严格推荐审查程序,要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系统对申报对象相关材料从严审核,对于伪造申报对象身份或材料、存在“一票否决”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且不再补报。要严守申报工作纪律,对在申报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3、请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单位于2021年2月16日前,上报相关初审材料(详见附件3)。同时,将每个申报对象的简要事迹材料电子版(word 格式)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其中,奖章简要事迹严格控制在800字以内,奖状简要事迹严格控制在500字以内,先锋号简要事迹严格控制在300字以内。省总工会完成汇总审核、专家集中评审、会议研究等程序后,向相关单位反馈市级公示名单,市总工会将根据省总工会集中评审后反馈的入围名单,通知相关单位按照省总工会反馈名单完成市级公示、相关单位按照省总工会反馈名单完成市级公示后,上报公示情况和《推荐审批表》等复审材料;省总工会完成复审后,在《大众日报》进行5个工作日的省级公示;“五一”节前夕,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对象进行表彰。

联系人:尹纪田,段志浩

联系电话:0539-8726138

邮 箱:lyszghscb@ly.shandong.cn

附件:

1.奖章申报对象身份界定标准

2.2021年奖章、奖状和先锋号申报数量参考表

3.初审上报材料

4.初审上报材料有关情况说明

5.2021 年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申报对象征求意见表

6.2021 年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申报对象征求意见表

7.2021 年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申报对象征求意见表

8.会议纪要(模板)

9.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申报对象公示(基层单位公示模板)

10.公示无异议报告(模板)

11.公示处理情况报告(模板)

12.工会经费计拨情况审查意见表

13.2021年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申报汇总表(企业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

14.2021年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申报汇总表(产业工人、企业科研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其他劳动者、农民工)

15.2021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申报汇总表(机关事业单位人选)

16.2021 年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申报汇总表(工会干部)

17.2021年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申报汇总表

18.2021 年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申报汇总表

临沂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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