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和因依法开展工会工作而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
二、服务事项
(一)职工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工会组织经费、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
(三)工会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
三、服务方式
解答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代拟法律文书。
四、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职工,应填写《职工法律援助申请书》,递交有关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工会或上一级工会出具的本人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法律援助机关要求提供的与申请援助事项有关的案情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帮助办理援助事宜。